2017年稅務師選擇條件
凡人民共和國公民,遵守國家法律、法規,恪守職業道德,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,
并符合下列相應條件之一的,可以選擇參加稅務師職業資格考試:
(一)取得經濟學、法學、管理學學科門類?,從事經濟、法律相關工作滿2年;
或者取得其他學科門類?,從事經濟、法律相關工作滿3年。
(二)取得經濟學、法學、管理學學科門類及以上(學位);
者取得其他學科門類,從事經濟、法律相關工作滿1年。
而原《注冊稅務師資格制度暫行規定》(人發〔1996〕116號)第七條規定:
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,可申請參加注冊稅務師資格考試(一)經濟類、法學類畢業后,
或非經濟類、法學類畢業后,從事經濟、法律工作滿六年。
(三)經濟類、法學類畢業后,或非經濟類、法學類第二學士或研究生服務畢業后,從事經濟、法律工作滿四年。(四)經濟類、法學類第二學位或研究生服務畢業后,或獲非經濟類、法學類碩士學位后,從事經濟、法律工作滿兩年。
(五)獲得經濟類、法學類碩士學位后,從事經濟、法律工作滿一年。
(六)獲得經濟類、法學類博士學位。
關于港澳臺的規定
暫未公布另行通知,會時間發布相關選擇條件信息,敬請關注。
條件
1、已評聘經濟、審計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,從事涉稅工作滿兩年的,可《財務與會計》科目。
2、已評聘法律高級專業技術職務,從事涉稅工作滿兩年的?伞渡娑惙⻊障嚓P法律》科目。
2017年稅務師考試選擇時間定為2017年4月20日至2017年8月20日
2017年稅務師考試補選擇時間預計定為2017年8月1日至2017年8月10日